我在網路上發表過很多次個人學習法術的理念,這是以救人於苦難為目的,但世人的災難或障礙,並非全數是屬於外來的災難,不少是屬於個人造作所得。我們無法泯滅因果報應,所謂個人造業個人擔,如果人人都能利用法術救苦救難,那天下就大亂了。
不少人不認同因果報應之說,他的心裡對因果是毫無概念,以為有錢就是老大,用錢就能夠買通鬼神,那一套:有錢能使鬼推磨,那是好笑的觀念。筆者學習法數超過四十年,看過無數法師的下場,不是身體罹患不治疾病,就是家庭或事業的慘敗!甚至嚴重的禍延子孫!哪裡能說沒有因果報應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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